2026年10月28日,江西金融监管局关于常伟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资料图片)
江西金融监管局关于常伟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赣金监复〔2026〕190号
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申请核准常伟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开行发〔2026〕11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常伟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提高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上述高管任职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职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江西金融监管局
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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